所謂投資,是投資者透過股票,去持有企業一部分的未來。因此,投資的焦點,應該永遠是放在企業身上。

除了歐巴馬,近期最受矚目的人,當屬巴菲特。除了巴菲特也支持歐巴馬這一點之外,最主要原因,是巴菲特在美國自次貸危機以降的金融風暴中,不畏險阻、頻頻出手的動作,在悲觀的市場氣氛下,實屬「異常」。

因為,根據統計,目前美國股市的10年滾動報酬率(10-Yr rolling return,這是指某一時點投資後,持有一定期間的年化報酬率),已降至不到1%。此一水準,甚至較1970年代,發生石油危機的1.5%水準,還要再低上一截。Cash is king,現金為王的心態,瀰漫人心,當是其來有自。

也因此,如此低迷的氣氛,巴菲特高達數百億元以上的投資額,自然引來許多不同的看法與評論。這些討論中,相當值得注意的是,許多人的關注焦點,是放在這些近期的投資案,目前已經為巴菲帶來多少的財富增加(或者減損)。

■「或許先知換個新水晶球了?」

在巴菲特對高盛、奇異公司的投資案公佈後,許多人以「買高盛三天,狂賺10億美元」視之,大呼神準、出手就賺。而後,由於市場擔憂金融風暴尚未解除、美國經濟恐有衰退之虞,上述兩家企業股價下跌,許多人也熱心地開始計算巴菲特在此一投資案中,虧損了多少錢。

《華爾街日報》專欄作家艾文斯(PETER EAVIS)更不留情,在其專欄中,直接了當寫道,在市場氣氛急劇轉壞的當下,「也許被譽為『奧馬哈先知』(Oracle of Omaha)的巴菲特,也沒看懂市場究竟會變得有多糟。」細數巴菲特過往的判斷錯誤的投資及交易案,以及股價可能持續下滑,此時出手,可能無端消耗資本、徒然使資金的運用效率轉差。文章的結尾,艾文斯再補上一句:「或許是這位先知換個新水晶球的時候了。」

在這裡,我們先不探討這些投資案究竟如何,而試著把焦點放在上述論點中,隱而未揭的「股票的交易思維」:短期交易,購入後股價起漲、落袋為安。以這樣的標準,來看待巴菲特的投資案,自然會出現嚴重的誤解,甚至,一無所解。

這是「股票」交易與投資於「企業」的差異,也是「交易者心態」與「事業主精神」的區別。若要拿兩者相提並論,好比拿著溫度計,去量血壓,不會有任何結果。

■「事業導向」的長期投資心態

巴菲特在其股東信中,曾經提出「事業主精神」的投資原則。他提出這項主張的用意,主要來自兩方面,一是彰顯其長期投資的「初心」,二是期待其投資公司波克夏的股東們,也能把波克夏當成自己擁有的公司,長期持有,一同伴隨企業成長。

巴菲特提到,每當決定為波克夏買進股票時,無論是決定是完全收購、或是在市場上購買部分股份,所秉持的原則都一樣:整個過程,就像是要買下一家公司,重視的是企業業務的未來發展、公司經營者的品德與能力,及交易價格的合理性。

此一風格,即是抱持著「事業導向」(business-orienrted)的長期投資心態,而不是市場導向(market-oriented)的短線策略:若隨著市場的短期股價波動(所謂的短期波動,是指幾個月間,甚至1、2年內),而搖擺不定,很容易陷入追高、殺低的不良循環。

■巴菲特承受的壓力,不少於任何人

很多人可能認為,「巴菲特財力如此雄厚,自然有充分餘裕,可以秉持事業主精神進行投資」,事實上,巴菲特在進行上述投資策略時,所承受的壓力,絕不亞於任何人。

原因在於,波克夏的持股價格變化,必須認列損益。因而股價波動,當然會使得波克夏公布的財報,出現「不好看的數字」,身為波克夏董事長的巴菲特,自然必須承受相當壓力。很多人面對此一情況,往往會選擇在股價波動中,進行小幅的停利或停損。然而,巴菲特仍然願意堅持「以短期盈餘上的大幅波動,來換取波克夏長期淨值的增長」,從而造就投資事業的版圖。

因為,對於長期的投資者而言,所謂投資,是透過股票的形式,以合理的價格,去持有企業一部分的未來,焦點是在企業的未來,而非股價在短期間的起伏。回過頭來,再看看前述「狂賺10億元」、「該換水晶球」的說法,當可發現其中巨大的思維差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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