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會十七日院會通過「大陸投資上限鬆綁及審查便捷化方案」,經濟部長尹啟銘表示,政策鬆綁一年後,將檢討大陸投資上限六○%是否進一步鬆綁;同時為了促使兩岸資金雙向交流,下一波重點政策將開放陸資來台投資。

     金管會主委陳樹指出,開放陸資投資台股,是下一階段的重點政策,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經主管機關許可即可放行,若要開放大陸「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」(QDII)來台投資台股,因為大陸本身有相關規定,會涉及雙方簽署監理備忘錄(MOU)事宜。

     涉及兩岸簽署監理備忘錄事宜

     金管會官員指出,只要政府公告開放的項目與類別,例如生產事業、公共建設或台股,即可以允許陸資來台投資。

     證期局長吳當傑說明,大陸迄今尚未允許自然人到海外投資,即使我方片面開放,也要了解大陸自己的規定。大陸的QDII到海外投資也有限制,例如,未簽訂監理備忘錄的國家,大陸的QDII只能投資該基金淨值的三%,合計總海外投資不得超過十%,因此額度非常有限。如果雙方簽訂監理備忘錄,那麼QDII可以在該國市場投資的額度提高至十%。

     管理機制 不再以產業別為限

     行政院同時通過未來大陸投資便捷化審查,大陸投資金額在一百萬美元以下的申請案,可於投資實行後六個月內申報;個案累計金額逾五千萬美元,始進行專案審查,其餘均以簡易審查方式辦理。另將對國內經濟影響重大及產業發展所需之關鍵技術,建立關鍵技術審查機制,以確保關鍵技術不外移,維持台灣產業競爭力。

     陸委會副主委傅棟成表示,鬆綁之後,未來政府管理機制將不再以產業別為限制,會回歸到由各部會監督管理,如金管會、央行與金融機構合組的資金小組負責監管企業資金流向,技術小組則負責規畫產業布局與發展。

     傅棟成並分析,目前大陸整體經濟環境惡化,包括勞動合同法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一、出口退稅率調降、人民幣匯率大幅攀升,以及大陸金融企業資金嚴重緊縮等問題,都對台商在大陸的整體營運帶來相當壓力,據他瞭解,有超過一萬家的台商計畫撤離大陸。相對於大陸現在的環境,選擇在這個時間點放寬企業大陸投資上限,「是比較安全的鬆綁時間」。

     尹啟銘也表示,基本上不認為中國大陸是完全市場機制的國家,在制度上有相當多缺陷需要改進,企業若要到中國大陸投資,會評估風險,「相信我們企業界會做最好的選擇與判斷」。

     尹啟銘表示,目前取得經濟部工業局核發營運總部證明文件的企業有五七七家;設置營運總部企業投資案進行中的有五二件,投資金額新台幣九六三二億元,其中五十億元以上重大投資案十三件,投資金額九○二一億元。

     尹啟銘指出,設置營運總部企業投資案規畫中的有十四件,投資金額一兆二七八六億元,其中五十億元以上重大投資案八件,投資金額一兆二六六六億元。

     繼開放國內企業赴大陸投資的淨值金額上限後,政府下一步擬開放陸資來台投資,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祕書長高孔廉昨表示,開放陸資投資台股必須很謹慎,建議在:一、出脫持股後須經一段時間才能匯出;二、課徵資本利得稅(即證所稅)二選一規範,以免陸資大作無本生意,影響台股穩定。

     至於房地產部分,高孔廉說,開放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,這是指可以開放陸資投資廠辦、商辦大樓,但不包括「一般住宅」。此外,敏感地區如:機場、港口等,也不應該開放。

     他解釋,多數國人覺得一般住宅漲太凶了,若再開放陸資買一般住宅,老百姓會更買不起房子。況且,是否開放陸資投資一般住宅,應該跟是否開放大陸人士來台定居,這兩個議題要一起思考。

     高孔廉說:「我認為短期內不太可能開放大陸人士來台定居,這不是『對等』與否的問題,兩邊大小規模不同,我們去一百萬人,大陸感受不到,台灣地狹人稠,他們來十萬人,我們馬上很有感受!」

     高孔廉昨出席匯豐銀行獨家贊助《2008大陸台商一千大》英文版新書發表會,會後受訪時,強調開放陸資來台投資應該要有先後順序,亦即先開放製造業,接下來才是服務業。

     他解釋,服務業的開放,必須基於「對等」原則。以銀行為例,國銀目前在大陸只能設辦事處,不能升格成分行,也不能獨資或合資開銀行,就算參股,也有最高只能持股兩成的限制,「它不讓我們服務業去,我們為何要讓它來」。

     高孔廉再以航空業為例,台灣的航空公司在大陸設了一堆辦事處,只能收集商情不能營業。兩岸包機直航後,大陸的航空公司在台灣賣票,資金可以自由匯出,但我航空業者在對岸賣票,資金匯出卻得經過重重管制。

     高孔廉說,海基會一再跟對岸溝通,希望讓我航空業者參加大陸的銀行清帳計畫,以利資金自由匯出,對方就是沒具體回應。他強調,「服務業的開放必須『實質對等』,不能只是名義上的對等。」

     另在攸關台灣景氣動能的台股投資部分,高孔廉說,雖然鈔票上頭沒寫資金是來自中國大陸,但「有管制不是件壞事」。如果沒有配套措施,陸資容易變成熱錢,對台股將不是穩定力量而是破壞的力量,至於管制途徑,建議可從匯出時間與課稅兩方式中選一個規範。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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